Enacted: 1 November 2025
Last Updated: 1 November 2025
本公司 Bitflare Inc.(以下稱「本公司」)營運「Miss Gravure」(以下稱「本網站」)並提供相關服務(以下稱「本服務」)。本使用條款(以下稱「本條款」)係為規範本服務之使用條件。使用者自開始使用本服務之時起,即視為同意本條款。
第1條(定義)
- 「本條款」:指本使用條款。
- 「本網站」:指由本公司營運之「Miss Gravure」網站。
- 「本內容」:指於本網站提供之數位化寫真集及其他影像、文字等資料。
- 「本服務」:指於本網站進行之本內容閱覽權之販售、提供及相關機能之總稱。
- 「使用者」:指瀏覽本網站或使用本服務之所有人。
- 「會員」:指依本公司指定方式完成會員註冊之使用者。
第2條(適用範圍)
- 本條款適用於使用者與本服務相關之一切行為。
- 本公司另行制定之各項政策、指引等(以下稱「個別規定」)為本條款之一部分。
- 本條款與個別規定之內容不一致時,以個別規定為優先。
第3條(條款之變更)
- 本公司得變更本條款。
- 變更內容將於本網站預先以合理期間公告後生效。
- 使用者於生效後仍繼續使用本服務者,視為同意該等變更。
第4條(帳戶)
- 會員註冊依本公司指定方式為之。未成年人須獲法定代理人同意;完成註冊者,視為已獲同意。
- 會員應確保註冊資料正確,並於資料變更時即時更新。
- 會員對登入用電子郵件地址與密碼(以下稱「登入資訊」)負管理責任,不得移轉、出借或與第三人共用。
- 如知悉登入資訊遭不當使用,應立即通知本公司。
第5條(本服務之使用)
- 使用者得依本條款使用本服務。
- 使用者得有償或無償取得本內容之閱覽權(以下稱「存取權」)。存取權係為非專屬、可撤銷、不得移轉且不得再授權之有限授權,僅得依本公司指定方式閱覽本內容,並不移轉本內容之所有權。
- 付款依本公司指定之方式為之。與金流服務業者或發卡機構間所生之爭議,由相關當事人自行處理,本公司不負責任。
- 基於數位內容之特性,取得存取權後不提供退款、退貨或更換。但經確認存在重大瑕疵者,本公司得視情況提供重新發送、替代提供或退款等適當處置。
- 未成年人購買者,須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。
第6條(提供條件與再利用)
- 即使為已取得之本內容,於下列情形仍可能無法使用:
1) 帳戶已刪除;
2) 設定之閱覽期間已屆滿;
3) 本服務全部或一部停止或終止;
4) 因使用者之環境或其他事由所致。 - 因前項致無法使用而生之損害,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。但本公司有重大過失者,不在此限。
第7條(禁止事項)
下列行為一律禁止。本公司得於無須事前通知之情形下,視需要採取停用、無效化存取權、刪除會員資格等措施:
- 權利侵害:侵害本公司、權利人或第三人之著作權、商標權、肖像權、隱私權等;
- 違法或不當內容:傳輸或顯示違反法令之內容(含兒童色情、兒童虐待),或足以構成前述內容之行為;
- 名譽侵害與妨害營運:毀損本公司或第三人之名譽、信用,誹謗中傷,或妨害營運;
- 技術性侵害:對本網站或本服務進行逆向工程、反編譯、分析、變更、刪除或不正存取;
- 帳戶不正:冒名頂替,不當取得或使用登入資訊,或與第三人共用;
- 有害資訊/程式:散布惡意程式或使其可被取得;
- 騷擾行為:未經允許之廣告、招攬郵件、垃圾郵件、連鎖信之請求或轉寄;
- 基礎設施妨害:對伺服器或網路施加過度負荷,或妨礙營運;
- 其他: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之行為,或本公司認定不適當之行為。
第8條(智慧財產權)
- 關於本服務及本內容之智慧財產權,屬本公司或相關權利人所有。
- 除法律允許之個人私用複製外,使用者不得對本內容為重製、散布、公開傳輸、修改、改作、轉載,亦不得對螢幕截圖、錄影或錄音做對外散布。
- 使用者亦不得使第三人為前項行為。
第9條(內容之變更)
本公司或出版社得依裁量,於發佈後仍對本內容為更正、刪除或新增。
第10條(使用環境)
- 使用本服務所需之裝置、通訊與軟體等環境,由使用者自行負擔費用並負責準備與維護。
- 使用者應依其環境採取適當之資安措施,包括防毒與存取控制等。
第11條(地區法令之遵守及存取責任)
- 使用者於使用本服務時,應遵守其居住地或連線來源之國家/地區的法律、法規及相關規定。
- 本公司對於本服務或本內容在任何國家/地區之合法性或適用性,概不作出任何保證。
- 使用者應基於自身判斷並自行負責使用本服務,因使用者所在國家/地區之法律違反或因此所生之損害,本公司概不負責。
- 本公司無義務確認使用者之所在地資訊或連線方式之真實性。使用者如以 VPN 等方式存取本服務,亦屬使用者自行判斷及自行承擔責任。
第12條(免責聲明)
- 本公司不保證本服務將不間斷或無錯誤,亦不保證本內容之完整性、正確性、有用性、即時性或特定目的適用性。
- 除法律不得限制責任之情形外,本公司對使用者之損害不負責。
- 即使本公司負有賠償責任,除重大過失外,賠償以使用者實際且直接所受之通常損害為限,並以損害發生當月使用者實際支付於本公司之對價(以一筆存取權之金額為上限)為最高限度。
第13條(與第三方之爭議)
使用者與第三人間之爭議,由當事人自行解決。使用者因此對本公司造成損害者,應負賠償責任。
第14條(服務之變更、暫停或終止)
- 本公司得於必要時,無需事先通知,即變更或暫停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。
- 本公司得因自身事由終止本服務;原則上將於終止日前90日於本網站公告。
- 因本條之措施所生之損害,本公司不負責任。
第15條(禁止轉讓)
使用者不得將其於本條款下之地位或權利義務,讓與、承受或設為擔保予第三人。
第16條(準據法、管轄及語言)
- 本條款以日本法為準據法。
- 因本條款或本服務所生之爭議,以東京地方法院或東京簡易法院為第一審專屬合意管轄法院。
- 本條款以日文版本為正文,如與翻譯版本有歧異,以日文版本為準。
第17條(可分割性)
倘本條款之一部被認定無效、違法或不可執行,其餘條款仍繼續有效。
第18條(聯絡方式及個人資料)
聯絡方式請參見本網站之「聯絡我們」頁面。個人資料之處理依本公司另行制定之隱私權政策辦理。
第19條(CSAM零容忍及禁止內容)
- 本公司對兒童性虐待資料(Child Sexual Abuse Material,下稱「CSAM」)採取零容忍方針。嚴禁製作、販售、刊載、傳輸或宣傳任何於性語境下呈現拍攝時未滿18歲者,或看似未滿18歲之人物的內容。
- 就前項之判斷,凡足以喚起未成年印象之呈現,例如學齡、校服或其他學用品、兒童房、具幼兒意涵之道具或用語等,均得由本公司裁量視為疑似CSAM處理。
- 使用者如發現CSAM或疑似之行為,應立即透過本公司指定之通報管道進行回報。
- 本公司於受理通報後,將立即採取暫行措施,包括將相關內容設為非公開、停止銷售、使CDN快取失效、停用相關帳號,並於必要時向主管機關通報或採取其他法律措施。
第20條(通報窗口及處理方針)
- 通報管道:本公司設有針對CSAM及其他重大違規之專用通報窗口。通報得透過本網站之「聯繫我們」提出。
- 初步應對:對高重大性之通報,本公司將於1小時內進行分級(triage),並原則上於24小時內採取暫行措施(如非公開化、停止銷售等)。
- 資訊之處理:通報者之個人資料僅於調查及向主管機關報告所必要之範圍內使用,並予以適當管理。若確認為惡意虛假通報,本公司得停止處理該通報並視情況採取相應措施。
- 是否重新公開:即使本公司判斷未構成違規,亦不保證重新公開。是否公開由本公司自行裁量。
